按照我们国家税法的规定,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必须要依法交纳税务。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节省自己更多的时间,想要通过税务所来帮助纳税,实际上这样是不允许的,因为它并不是征收的主体。下面这边介绍下关税的征收主体是什么?

一、关税的征收主体是什么

征税主体在税收征纳活动中行使的税权的内容是税收征管权,具体包括税收征收权、税收管理权和税收入库权;征税主体在税收征纳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是征税行为,即依法将应收税款及时、足额征收入库。从国际上征税机关设置的通行体制来看,一般是由税务机关和海关代表国家具体承担征税主体的角色。有学者对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国际实践进行了比较研究,得出的结论是绝大多数国家的税务部门和关税部门都隶属于财政部,但目前的趋势是赋予税务部门更大的税收管理自主权。并且在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国家,一般分设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收中央税和地方税。

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特殊分配形式,所以征税主体只能是国家,而不是其他主体。在我国,征税主体的具体部门有: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和海关。

关税的征收主体是什么

二、征税主体的责任是什么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负有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的义务;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了解税法的规定与纳税程序有关情况的义务;办理减税、免税、退税、延期缴纳税款的手续;负有进行税务检查的情况保密和对控告人、检举人保密;负有征收税款入库的义务等。对发生的税务争议,负有向上一级报告和履行行政复议,以及应诉的义务,按规定进行税务行政赔偿责任。

三、税收征收主体的权力及责任有什么

征税主体的权力主要依据是《税收征管法》,如有权办理税务登记;有权进行账簿、发票和凭证的管理;有权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有权接受和办理纳税申报;有权按规定的各种征税形式进行税款征收和委托征收;有权凭税务机关的证件,执行税务检查等等。

以上就是针对关税的征收主体是什么的详细介绍,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发现税收征收的主体收税部门,包括了各级的税务局,财政局,海关。不同的主体在征税上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