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传艺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艺科技”)于22 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2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 务及其他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 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 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截至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 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 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支彩琴,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 1993年8月起一直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为多家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 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鉴证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晶晶,中国注册会计师,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 组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丹,中国注册会计师,1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 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 鉴证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05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1年的审计费用为95万元,22年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本公司 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 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 计收费。 2、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21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水平,在执 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 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具有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 格。其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经验和优质的专业 服务能力,满足公司需求。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 同意公司将《关于续聘公司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作为21 年度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在公司审计过程中,严格履行了双 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 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担 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尽责 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上述《关于续聘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6、续聘会计师事务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