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7月8日全国各地区陆续开展建筑企业资质核查,许多省市(如:四川、山西、安徽、江苏、西安、山东、青海、江西、湖南等)工程企业因资质不达标而被曝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整改还好,下面这个地方厉害了,直接撤回了9家建筑企业行政许可,一起来看:

9家建筑业企业作出撤回行政许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服务我市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公告》(〔〕第16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本机关决定撤回南京同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首批9家企业的有关建筑业资质,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依法予以注销。

被撤回资质企业应于21年6月16日前交回相应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

附: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以下公司因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先是责令限期整改,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相关机关送达了《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

这9个公司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净资产、职称人员未达到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参级资质标准要求 。

②净资产、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未达到钢结构资质标准要求。

③净资产、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未达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参级资质标准要求。

④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未达到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资质标准要求。

⑤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未达到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资质标准要求。

⑥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未达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未达到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参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资质标准要求。

⑦净资产、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未达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参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参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参级资质标准要求。

⑧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未达到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参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参级资质标准要求。

⑨职称人员未达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参级资质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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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