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那么,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法妞网友咨询:

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刘福胜律师解答:

股东与公司的责任是分开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公司被注销的,股东的权利义务也就消失了。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就像一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也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在一些情形下,当这层“纸”被捅破时,即使公司已经注销,股东仍需担责。

刘福胜律师补充:

公司进行了注销,并不是意味着一切归零,虽然从公司法角度而言意味着注销了的公司,即“死亡”,但是相关行政部门也做好了为其他债权人做救济的准备,即需要所有股东签署《承诺书》,而该《承诺书》主要涉及的内容即如还存有债务,该如何承担,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这条就给予了债权人相应的法律支持。

如遇到公司已注销的情况,且公司尚欠有债务,债权人此时就需要第一时间前往相关行政部门调取公司内档信息,查看公司清算文件、清算人等材料,并拿到相应的各股东出具的《承诺书》,将各股东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这样能更好的维护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