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是指立法机关依法进行的对商标法的修改活动。第一部《商标法》于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1993年2月22日第一次修改,仍43条。修改内容主要是增加了:关于服务商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对违反禁用条款或者以欺骗的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由商标局依职权撤销的规定;增加了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种类。此次修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入世。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改,条文增加到6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