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公布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厦门最低工资2030元(附最低工资标准) 接下来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据小编了解,近日人社部网站公布了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3年4月1日),15个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其中,上海以2590元仍居榜首。福建也位列其中。

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23年4月1日)

省市区执行时间一档二档三档
北京2021-08-012320
天津2021-07-012180
河北2023-01-01220020001800
山西2023-01-01198018801780
内蒙古2021-12-01198019101850
辽宁2021-11-01191017101580
吉林2021-12-01188017601640
黑龙江2021-04-01186016101450
上海2021-07-012590
江苏2021-08-01228020701840
浙江2021-08-01228020701840
安徽2023-03-01206019301870
福建2022-04-01203019601810
江西2021-04-01185017301610
山东2021-10-01210019001700
河南2022-01-01200018001600
湖北2021-09-01201018001650
湖南2022-04-01193017401550
广东2021-12-012300236019001720
广西2020-03-01181015801430
海南2021-12-01183017301680
重庆2022-04-0121002000
四川2022-04-01210019701870
贵州2023-02-01189017601660
云南2022-10-01190017501600
西藏2021-07-011850
陕西2021-05-01195018501750
甘肃2021-09-01182017701720
青海2023-02-011880
宁夏2021-09-01195018401750
新疆2021-04-01190017001620

根据有关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从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来看,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的地区已经增加到了15个。这些地区分别是上海(2590元)、深圳(2360元)、北京(2320元)、广东(2300元)、江苏(2280元)、浙江(2280元)、河北(2200元)、天津(2180元)、山东(2100元)、四川(2100元)、重庆(2100元)、安徽(2060元)、福建(2030元)、湖北(2010元)、河南(2000元)。

从2022年4月1日起,福建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21元、20.5元、19元、17.5元。其中厦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1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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