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怎么办,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年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护理假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节假日有公休日的,不额外增加节假日天数。

深圳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怎么办

产假天数的描述: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如果你有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此外,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天奖励假,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在规定的节假日照常发放工资,不影响福利和全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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