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原则是,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主动辞职无法申领!

申领条件

按法规,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在我市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①市外户籍(含香港、澳门、台湾)来渝就业人员,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

②在重庆市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

详细条件法规如下

根据法规,须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申领失业金

1、按法规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以上;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以下情形∶

·终止劳动能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申领失业金)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法规法规的其他情形

3.已按法规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因此,若你主动申请离职,即不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无法申领失业金哦~

二、领取标准

1680元/月

深度贫困县:189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