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市场化救不了戏曲,只会“杀”死艺术家》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作为一个艺术从业者,深感文章里无奈的现实

艺术跟商业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艺术只需自我认可就行,但商业是服务为主的。

而偏偏商业跟艺术两者结合,却没一个统合的主轴定义,到底谁占主导?

很多人有意无意混肴两者比例,至此衍生出各种哲学而矛盾的难点

现实大部分商业艺术首要仍是服务,然而服务谁?谁才是市场主流?是迎合现今大众口味还是引入新概念以带领潜在新潮流?这点已经是个玄学问题

其次,要专业的艺术概念包装但又得恰到好处甚至通俗易懂,期间免不了数次修改甚至歪曲原有艺术理念以迎合,更是矛盾中寻找调和,甚至不可调和

更别说辛苦建立的艺术市场口味,会遭受其他快餐商品的冲击,观众的口味,也会随着年龄层,潮流审美变化而变化。

这些风险与创作,没有稳固的资本来源,根本不是一个普通群体,团队,甚至个人能承受的,可以说每个从事商业艺术事业且艺术成份重的,都是孤军奋战,冒着巨大风险不被世人理解觉悟的勇士。

什么“还俗市场”,乃完全不懂行无责任的废话。

那些人首先就没想过,“迎合,开拓,传承”已经是艺术跟商业常常打得不可开交几乎无解的结。更别说资本恶意引导,流量打击艺术之类的手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