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澳州大企业或政府员工有两种:正式工,或是薪水比正式工高30%的临时工》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合同工 contractor 在澳洲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流行的。当时因为缺乏 IT人才,所以用这种“合同工”方式招收高新职工,但不属于正式员工编制,所以不影响公司的报表和股价。当时的 IT 合同工每小时工资100刀以上毫不稀奇。而一般IT工人年薪才5,6万,收入完全无法相比,而且有的人一干好十多年,工龄甚至超过大多数 

permanent。

但自从优步,送餐小哥等大量“新科技”共享经济平台出现以后,这合同工开始变味了。其实这些人收入并不高,但作为“合同工”,这些技术平台大公司完全不需要为他们的福利和安全负责。其实就是变相剥削劳动力。

这就是为啥现在这个所谓 Sharing Economy - “共享经济”所带来的没有任何保障的 casualisation of the workforce, “工作不固定化”, 在澳洲是一个非常受争议的,对有些人来说,甚至是深恶痛绝的一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