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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的AI是否属于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这不仅涉及法律问题,更涉及到伦理问题,还真不是你我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的。斯皮尔伯格导演的影片《AI》中渴望成为人类小孩的机器人戴维,始终没有如愿,再怎么先进的AI,依然逃脱不了人类工具的属性,当人们不再需要时就会像垃圾一样被丢弃。当年这部影片不知换取了多少人同情的眼泪。就算未来AI真的能被人类接受成为“人”,它们的社会地位也依然不大可能与真正的人类平起平坐,大概率会成为替人类劳动的“奴隶”。这不是以我们情感为转移的,而是由其物种属性、工具属性和商品属性所衍生出来的。如同忠诚为人类服务的动物一样,你可以在家里跟你的狗和马吃睡在一起,但它们永远不可能领取到承认其法律地位的人类身份证。

人工智能有了真正的自我意识,能独立进行社会行为。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那么他就是一个人。

至于那部叫《人工智能》的电影则是完全违北辩证唯物主义的,试想一个人工智能载体在明知道自身物质结构与碳基生命体完全不同时,在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和众多历史事件后,仍维持着出厂时所给予的设定,不会在新的环境中产生自我新的认知和行为,这是人工智能吗?片中所有的所谓人工智能有能力独立行使自身独立的社会行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吗?也不能,所以它们根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工智能,仅仅是仿真机器人罢了。

那么机器人是什么?机器人当然是人类社会的工具,和家里的菜刀、锤子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那又怎么可能享有人的权力呢?

总之真正人工智能和仿真机器人是有本质区别的,把二者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更可能是对真正人工智能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