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淘汰造成的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吗?
 

产品淘汰造成的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吗?

《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而您上面的情况并不属于管理的原因,应该不符合增值税中的非正常损失的情况。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产品淘汰造成的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百司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