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有什么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有什么规定?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应视其经营、发生的业务可能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及个人所得税。

第二、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对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有二种,一种是查账征收适用于会计核算比较齐全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另一种是核定征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规定,采用按企业销售收入乘上应税所得率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采用哪种征收方法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只要企业有利润,不论采用哪种征收方法,也不论企业利润是否分配,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月销售额低于3万,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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