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打印出来的电子缴款凭证是否可以作为有效的会计记账依据?
 

网上打印出来的电子缴款凭证是否可以作为有效的会计记账依据?

可以。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款后,银行为纳税人打印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和纳税人通过税务机关网上开票系统自行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不属于税收票证的范畴,但是,经银行确认并加盖收讫章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的《电子缴款凭证》可以作为纳税人的记账核算凭证。

因此,纳税人可以以划缴银行出具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完税证明入账核算,或者作为已履行纳税义务后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及诉讼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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