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很多企业的商品是需要进行入库处理的,而这些商品内容都是需要会计人员进行全面的处理,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商品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

1、首先将商品暂估入库,如果有以往同类商品进货价格,则暂估价值取该价格(不含增值税);如果没有以往价格且无法较准确估计,可以按照售价(不含增值税)减去平均毛利率推算进货价格(不含增值税)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2、月末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确认营业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发票后

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按照实际价值重新记账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这里需要注意,在暂估时,因为未取得增值税进货票,不能计增值税进项税,不能进行增值税抵扣。只能等取得进货票时才能计进项税。

暂估入库会面临哪些税务风险?

如果发票是同一年收到,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如果发票是在次年5月分前汇算清缴期内到,则应调整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是次年5月31日以后收到票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