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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热点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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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丰县女八孩”案作出一审判决。董志民被判犯有刑讯逼供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史立中、桑鹤牛、谭爱青、霍永渠、霍福德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年、13年。年,八年,六个月,八年,罚款。庭审中,被告人董志民、史立中、桑鹤牛、霍永渠、霍福德等人认罪悔罪。

2022年1月27日,“丰县生八个孩子”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发社会关注。经公安机关侦查,视频中的女子为云南人,名叫小花梅。

6日,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审理查明,1998年初,被告人史立中、桑鹤牛将云南省福贡县自力家乡雅古村小花梅拐卖至江苏省东海县,后二人将小花梅以5000元卖给徐某东,县里的农民。小花梅与徐某东同居至同年5月初,下落不明。同年6月,被告人谭爱清及其妻李某玲将在河南省夏邑县罗集乡潭瓦村捡获并保管的小花梅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霍永渠、霍福德。霍永渠、霍福德将小花梅带到丰县环口镇,经刘某柱介绍,以5000元卖给董某耕(已故)及其副被告人董志民。

刚到董家的时候,小花梅基本可以自理,也可以与人交流。 1999年,董志民和小花梅生下了大儿子。从2011年到2020年,两人育有七个孩子。小华梅在2011年和2012年生下第二个和第三个儿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17年生下第六个儿子后症状更加明显。2017年7月至案发前,董志民对小花梅进行酷刑关押,如用布绳、铁链将她绑在脖子上。在此期间,小花梅的饮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经常饥寒交迫,住处没有水、电、阳光、生活环境差。董志民的辱骂让小花梅的个人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经鉴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评定为二级精神残疾。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董志民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虐待罪,致使小花梅不可逆转地患上精神分裂症,情节加重,对被害人造成严重伤害;应予以清算和处罚。被告人史立中、桑鹤牛、谭爱青、霍永渠、霍福德拐卖妇女,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拐卖妇女罪。

1998年,参与拐卖小花梅的犯罪嫌疑人有7人,均已超过追诉期限。为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史立中、桑鹤牛、谭爱庆、霍永渠、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等5人进行侦查。霍福德,在拐卖妇女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情节严重。提起公诉,李某玲、刘某柱在拐卖妇女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情节较轻,故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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