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花1元买金戒指妈妈慌了,在陕西西安,一名男孩在学校跳蚤市场花1元钱给妈妈买了一枚“金戒指”。男孩的妈妈很高兴,但看到戒指内侧刻着999.她认为这枚戒指可能是真金或者有重要的纪念意义,于是赶紧联系学校寻找卖家。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男孩花1元买金戒指妈妈慌了相关内容介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男孩花1元买金戒指妈妈慌了

4月28日,胡女士9岁的儿子放学后拿了一枚“金戒指”,说:“我在学校跳蚤市场1元钱买的。”胡女士当时很高兴,也试穿了。

然而,就在胡女士高兴的时候,她看到戒指内测上刻着999的字样,心想玩具戒指是不是真有那么逼真,但仔细检查后,她认为这枚戒指可能是真的,最糟糕的也是纪念收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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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能辜负儿子的孝心,但胡女士还是知道这枚戒指对于“卖家”一家人的意义。谁买的,儿子也不知道卖戒指的人是谁。

为了找到卖家,胡女士联系了学校,说明了事情的起因,希望学校能够帮助找到卖掉戒指的孩子。

有人说交易已经成交了,不用再去卖家那里退货了。

但也有一些人非常认同胡女士的做法。她对金戒指的态度比金戒指本身还要珍贵,她为儿子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关于金戒指的归属,并不是只有孩子在买卖之后才能做出最终决定。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法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利益或者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也就是说,在这起事件中,胡女士的儿子只有9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须经胡女士批准或同意方能生效。

而花1元钱买金戒指的行为显然不适合胡女士儿子的年龄和智力。因此,胡女士可以做出决定,找到出售金戒指的卖家并将其退回。

退一步讲,卖金戒指的小学生本身就是未成年人,年龄可能介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间。他们出售戒指的行为应由其父母(即法定监护人)代表或同意。

所以,即使胡女士没有主动联系学校帮忙找卖家退货,如果卖金戒指的小学生家长发现了,也可以要求胡女士和她的儿子归还金戒指。

男孩花1元买金戒指妈妈慌了,学校作为管理者,对于此类事情也有责任。既然学校设立跳蚤市场是为了锻炼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就必须做好相应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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