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失业保险属于我们常说的“五险”之一。不少小伙伴咨询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问题。那么要领到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知识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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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领取失业保险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单位和个人。

2、非因本人意愿而停职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持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与用人单位劳动(雇佣)或者劳动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及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用人单位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从次月起办理失业登记,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1、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给付时间确定:累计给付时间1年以上2年以下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期限2年以上3年以下的,可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期限3年以上4年以下的,可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期限4年以上5年以下的,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超过5年的,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年加算1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方法计算,并确定加算的月份数。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的条件

1、方法/步骤

享受失业救济金有一定的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本人所在单位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一年以上;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未因本人意愿停止就业的;

(三)已按照规定办理失业、就业登记。

2、主观意志

停职非因本人意愿;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辞退、辞退的;

(五)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其他要求

已登记失业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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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申请失业保险金?

参保缴费一年以上,未因自身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不足1年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只能领一次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没有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请失业保险金有时间限制吗?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否有时间限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顺利领取、安全办公室”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20〕24号)规定:“不得以申请期限超过60天为由拒绝发放失业保险金。”

根据上述规定,失业后申请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未因自身意愿中断就业,就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失业期间,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现场或网上申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失业状态时,应当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的比较和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向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证明材料。

失业保险申请地为参保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网上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渠道有这些!

网上渠道有失业保险待遇申请全国统一入口,网站为:si.12333.gov.cn。

微信、支付宝也可以申请,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入主页,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服务。

您还可以下载手持12333APP。在“服务”栏下,您可以选择“失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在线申请”和“失业补助在线申请”服务,也可以搜索服务名称并直接处理。

失业保险金必须自己到现场领取吗?

失业保险金申请批准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到现场领取。

异地就业缴纳社保,工作地或户籍地申请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也可以选择在最终参保地申请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请。待遇发放期间,发放地点不得中途变更。

选择回户籍地申请的,必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失业后找工作,试用期间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顺利领取、安全办公室”的通知》,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时,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社会保险费,可以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重新就业后是否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手续?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内部数据共享取得收款人缴纳社保费的,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以前没有收到,再次失业后能继续领取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应当重新计算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次失业应当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不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因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而离职的,能否申请失业保险金?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以下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违纪、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拖欠保险等违法行为,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因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而离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申请失业保险会影响就业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没有影响。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金义务后职工失业时享有的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合法权利。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顺利领取、安全办公室”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20〕24号)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记入职工档案。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影响吗?

根据有关文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作为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依法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经办机构不得停止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继续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而停止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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