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决定封控措施?央媒权威作答。接下来,百司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大家答疑解惑。

谁可以决定封控措施?央媒权威作答(谁决定控制措施?中央媒体权威回答)

谁可以决定封控措施?央媒权威作答

正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的“二十项措施”所述,“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擅自停课停课、擅自停产、擅自封锁交通、擅自实行‘沉默’管理、擅自封印管制、长期不开封、擅自停止医疗救治等附加行为。”

谁可以决定封控措施?央媒权威作答(谁决定控制措施?中央媒体权威回答)

如何理解“第20条”中的表述,什么时候可以实施封锁措施?谁划定界限?

1、谁可以决定采取封控措施?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实施疫情防控的法律依据是《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规定:“传染病发生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预先的预防控制计划实施预防控制,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采取法律规定的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这些措施包括“限制或停止市集、影剧院演出和其他人群集会,关闭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场所,暂停工作、营业和上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条、第六条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

2、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区域封闭管理?

答:高风险区域,并为单位,楼宇为单位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小组11月19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风险区划定管控方案》,社区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关闭高风险地区,加强低风险地区应酬控制。区内各类人员要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在此期间,应避免外出、聚会、聚会,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如何划分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区划定控制方案》和《20条措施》,感染者原则上会频繁居住和流动此外,将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场所和活动区域划定为高发区。高风险区域一般由单位和建筑物指定,不能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域由谁划定?根据最新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防控方案》,由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划定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由省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总部)牵头,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高、低风险地区防控工作由地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统一指挥。

3、小区和建筑物的消防通道是否可以密封?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或者擅自拆除、停止使用消防设施、设备,不得埋设、侵占、堵塞消防栓和占用消防间距,不得侵占、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需要为由,擅自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

4、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解锁?

答:已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病例

第二十条规定,对符合开封条件的高危区域,应当及时开封。在最新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和控制方案》中,明确高危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高危区人员全部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符合开封条件的高风险区域应及时开封。高危区全部清除后,县(市、区、旗)正常开展防控工作。

有下列情况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纳入风险区域确定范围: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向集中隔离点外传播风险;对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家庭外传播风险;对高危岗位员工严格闭环管理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通过调查评估非闭环人员的传播风险;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的,经调查评估无传播风险;核酸检测Ct值≥35,筛查为既往感染的入境人员。

5、对于“一刀切”,如何层层调控的问题?

答: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根据这20条措施,各地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全国统一防控政策。严禁擅自停课停课、停产停产、未经批准封锁交通、擅自采取“沉默”管理、擅自封封管控、长期不开封、擅自停止医疗救治等附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充分发挥各级监管专题组作用,高效收集和移交举报线索,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卫计委、疾控中心、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体系的监督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有效遏制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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