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由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消费安全工作委员会、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消费安全专项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承办的“3·15消费安全论坛”暨争创“3.15 消费安全品牌”倡议活动在北京举行。

活动由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监事长杨波主持。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牛青山表示,消费安全是筑牢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防线之一,也是实现消费增长的坚实基础。要充分围绕当前中国消费品市场的新领域、新问题,健全消费标准体系。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理事长陈四光表示,只有保障消费安全,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才能提振消费信心;只有提振了消费信心,公众才能愿消费、敢消费,才能释放消费活力,激发消费潜力,不断满足消费升级新需求。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能力与质量供给及优质服务不足之间的突出矛盾,必须打造消费安全品牌,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成立了医疗器械工作委员会、金融工作委员会和消费保险工作委员会,现场举行了三个工作委员会的揭牌仪式。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党支部书记、理事周郑生介绍了开展争创“3.15消费安全品牌”活动的意义与目标,河北故城县人民政府等121家单位签署了“争创“3·15消费安全品牌”倡议书。

附:2023年“争创“3·15消费安全品牌”倡议书

一、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造福人民。

二、坚持“保护消费者就是保护人民”理念。人民就是消费者,消费者就是人民,保护消费者就是保护人民,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三、坚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消费者的守护者、捍卫者、引领者,做正义事业的奋斗者。

四、坚持实施消费安全工程,构建消费安全品牌,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五、坚持“不制假、不售假、不用假”。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公平交易,不做虚假宣传。积极普及相关商品知识,促进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助力提高全民质量素养。

六、争创“消费安全品牌”。接受国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出现问题不回避、不推诿,用积极的态度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保证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理念。在经营活动中,本单位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规范经营、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自律、健康发展。

八、服务消费兴国,助力品牌强国,守护消费安全,打造风清气正的放心消费环境,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