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金顶四川金顶独董关于续聘亚太为公司21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1 年9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事前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现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1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 民 贺志勇 夏启斌 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