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房姿辰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在日照市发布的“劳动合同(普通)示范文本”中,“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已正式写入合同条款。 据了解,为督促用人单位自觉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构建更加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去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磋商,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条款写入劳动合同,以增强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约束性。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力支持下,我市在新修订印发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中增加了上述条款,使缴存住房公积金成为本市劳动用工硬约束,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 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职工33万人,同比增长18%。截至21年底,全市缴存单位已达5237家,缴存职工25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