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珠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单位或者职工工作变动时,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过户包括同城过户和异地过户。
地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搬运要求:
同城转:
1.员工身份证原件;
2.原单位和现单位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3.调入单位的调入凭证。
从另一个地方转来的:
1.员工身份证原件;
2.转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银行打印《个人账户情况表》或者转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处理流程:
1.如果是同城转移(原单位和现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存折是同一家银行):职工提供必备材料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同城转移(原单位与现单位住房公积金存折为不同银行):职工提供必备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凭审核结果到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必备材料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新的开户证明职工持证明等必备材料到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持审核结果向转出主办行转账或电汇转入主办行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场审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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