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周口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一、购买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应出具行为发生一年内经房产部门备案的原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款30%以上的付款凭证;一年内房产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二、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一年内的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和付款凭证。

三、退休工人,应发给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四。【个人社保、五险一金查询】省内调动的员工,应提供人事或劳动部门的调动证明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迁出证明,办理调动手续,不提取现金;省外的,应提供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转移函或接收函;有公积金贷款或担保的,由新单位提供转户申请。

5.已在境外定居的职工,应出具户籍注销证明或境外定居证明。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应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生活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证明,同时出具所在单位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或失业的证明;离职的,要提供五年的离职手续和失业证明。

七、偿还职工住房贷款,应出具一年内的政策性住房贷款合同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合同以及抵押银行打印的上一年度还款清单。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出具当地公安机关、司法部门或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属于死者合法继承人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合法继承证明;属于死者指定继承人或者赠与人的,应当提交经过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和身份证。

九、农村自建住房,应提供(1)一年内总造价30%以上的购房发票或收据;(2) 《宅基地使用证》 ;(三)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建房证明;(4)施工合同。

十、出租房屋的,提供上一年度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租金发票,并出具家庭收入证明。

XI。【大病提取公积金,查询公积金】患大病的,(1)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2)一年以内的医疗费用专用发票;(3)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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