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双女户补贴有哪些?重庆农村双女户有哪些奖励?下面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一、申请地点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以个人为单位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申请(夫妻户籍地不一致的在本人户籍地申报)。填写书面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时间

本人年满60周岁当年的1月15日前。

三、申请受理人员

符合条件的对象,与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综合服务专干或社区综合服务委联系,填写书面申请表。也可咨询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机构工作人员。

四、申请条件

对象确认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法规法定生育;

2、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五、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子女身份证。

2、本人户口、配偶户口、子女户口页。

3、结婚证、离婚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等。

4、其他相关证明。

①死亡证明(指丧偶者或子女死亡的)。

②收养公证书、收养证(指收养子女的)。

③3.农转城有效证件(如相关部门的转户证明、征地批文、征地证明、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等);符合照顾生育的相关证明。

④调看查询笔录2份(情况复杂需调看查询)。

5、银行账号复印件。

六、资格确认流程

第一步:每年1月15日前,个人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报,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每年2月15日前,村级评议公布。村(居)委会对本年度申报人员逐户逐项上门核实,核实情况张榜公布。公布结束后签署评议建议。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村(居)委会向申报人说明原因;符合申报条件,村(居)委会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相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