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生医保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招生由所在高校或研究所统一办理。每个新学年开学时,学校负责收集大学生参保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市医保中心不接受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南京大学生医保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参保后可以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住院、门诊重疾、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待遇期限为缴费年度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1.住院治疗。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上述费用基金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85%和90%。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逐步降低起付标准,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2.重疾门诊治疗(门诊重疾类别)。无起付标准,适应症医疗费基金按75%支付。

3.生育治疗。住院费用按住院费用标准支付。

4.门诊治疗。实行门诊学校承包,由学校统筹。大学生普通门诊、产前检查、人身意外伤害等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报销。

5.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2万元,连续缴费每满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29万元。

6.住院医疗费用补助。在一个保障期内,参保大学生因住院发生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金额超过3万元的,居民医保基金给予40%的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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