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认定基础材料有哪些, 深圳市工伤认定基本材料:

深圳工伤认定基础材料有哪些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未参保员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用人单位有效工作证(卡)、用人单位盖章的工资表、用人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同事证明等。);

3、首诊病历(医学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或职业病诊断证明(证明书)复印件(验原件);

4.伤者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员工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验原件);

6.现场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及其他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录音等。);

7.机动车意外伤害的,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8.发生暴力人身伤害的,应提供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9.未参保员工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注册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打印);

10.其他材料。

深圳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经办部门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后,应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应根据经办部门出具的《补齐材料告知书》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

(三)经办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受理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充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四)承办人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并根据审查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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