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养老保险外市转入办理条件是什么,
东莞市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条件如下:
1.男50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2.户籍地为东莞市,已在我市参保;
3.经组织批准转移,已在东莞参保;
4.参保人待遇领取地为东莞市;
5.符合文件编号要求的人员。乐府办[2008]76号:
(一)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参加异地(地级以上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适用本办法;
(2)参保人跨省(区、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符合文件编号要求的人员人社部发[2016]94号;
7.符合粤社保函〔2014〕136号条件的人员。
职工和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应当由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参保地。
注:农业保险不能转让。
搬运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两份;
2.《基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两份;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两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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