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营业额太高,纳税太多,怎么合理避税?

利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思路

自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 2 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自14年10月1日起至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 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 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上述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17年12月31日。

自15年1月1日起至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 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 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人以下(含人) 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上述性基金后,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自18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自19年1月1日至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优惠政策类似于起征点优惠,可以适用于所有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各种类型的企业。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季度销售额在 30 万元上下,就可以充分利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图

纳税筹划案例

某咨询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后,该公司19年度从几家固定客户每季度收取含税咨询费共计31万元。请计算该咨询公司19年度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筹划方案

该咨询公司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为31÷(1+3%)=301(万元),超过了30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该咨询公司19年度需要缴纳增值税31÷(1+3%)×3%×12=1083(万元)。如果该企业能够与其固定客户协商,适当调节季度咨询费的数额,将前三季度的咨询费控制在每季度309万元,最后一个月的咨询费为:31×4309×3=313(元)。该咨询公司前三个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为30万元,免征增值税,最后一个季度需要缴纳增值税:313÷(1+3%)×3%=091万元)。

节税额:1083 091=992(万元)

任何楼房要想建的高,一定要打好地基,公司要想走的长远,违法乱纪做不得。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