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8月4日电,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日前,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生产日期在2023年2月5日至5月16日的部分进口Model S和Model X电动汽车,共计234辆。生产日期在2023年1月17日至7月11日的部分进口Model S和Model X电动汽车,共计3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