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住建委、商务部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其中提出分类减免招投标保证金,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必须招标项目,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

毫无疑问,对投标保证金进行适当减免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投标市场活力。然而,作为保证招投标顺利进行的责任担保,免去投标保证金后,若投标人存在弃标等行为,招标人的权利如何保证?

分类减免招投标保证金

“招标投标交易担保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一环,在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规范投标人投标行为、约束中标人依约履行义务、维护招标投标交易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发改委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当前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部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存在超限收取或超期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有些保证金长期滞留,影响市场主体资金回笼。

针对当下存在招标投标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通知》提出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要求2023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制定出台鼓励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全面或阶段性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或者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政策措施,完善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的配套机制。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必须招标项目,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投标人诚信状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

在发布《通知》后,国家发改委连发三条解读,明确《通知》一系列举措主要是为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担保制度创新,降本增效促发展,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

“需要说明的是,投标保证金在法律属性上属于定约保证,不像质量保证金属于履约保证,不会影响项目质量,甚至在众多投标方参与的情况下也不会实质上影响项目的落地和实施,给予减免的优惠一般不会造成公共利益的重大损害,这也是国家发改委要求在该费用上减免的重要原因。”卓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志峰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说。

放宽投标资格

北京商报注意到,在为企业减负之外,差异化减免投标保证金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投标资格,使更多有意愿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到投标活动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具体涉及招标投标的项目一般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并不是笔小数。一家能源集团项目负责人刘先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就投资动辄数亿元的工程建设项目而言,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通常便是几十上百万元,一些小微企业一时之间不一定能拿出这么多钱。

“设立2%的支付保证金,一定程度上是对投标企业资质的筛选,避免随意参加招投标项目的行为扰乱招投标秩序,降低招标工作的效率。”刘先生说,他所在的集团作为招标单位,会设置不低于2%、不超过80万元的条件。

分类减免招投标保证金后则可以让更多企业能够参与投标。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分析指出,疫情期间部分项目完工时间延迟会让回收账款变慢,减免保证金可以减少资金流动压力,让企业喘口气。对因资金回笼、现金流不够等问题,短时间内不一定能拿出招标项目估算价2%保证金的小微企业来说存在利好,同时也可以让企业有能力用这笔钱缴纳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或是尽快地投到项目建设中去。

不是规范招投标市场的唯一手段

需要指出的是,在筛选投标企业资质外,缴纳投标保证金也是对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孙志峰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通知》中提到的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免去投标保证金后,若投标人存在弃标等行为,招标人的权利如何保证?

“扣除投标保证金并不是唯一的监管手段,每个企业可以自行依法设置一些惩罚手段。”刘先生向北京商报记者展示了集团近期公示的一批在投标环节存在失信行为企业的名单,部分企业因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存在提供虚假经销授权书的行为等,被给予取消供应商资格三年、永久取消供应商资格等处置结果。

另外,相关法律、法规也有所保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即便没有投标保证金,法律也设置了缔约过失责任,甚至是符合一定条件的违约责任,来解决招标方损失后赔偿的问题。此外,实践中投标诚信记录也是各招标方重点考察的项目,从制度层面上给予一定的保证。”孙志峰说。

北京商报记者 方彬楠 陆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