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计划在今年年底前重启CCER。CCER管理办法即将公开征求意见,预计10月前后发布


6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会现场 摄影/徐沛宇

文 | 徐沛宇

编辑 | 韩舒淋

业内期待已久的CCER重启即将迎来突破。

6月29日,《财经十一人》在生态环境部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CCER的制度建设、方法学遴选,以及交易平台筹备等工作进展顺利,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面重启CCER。

另据《财经十一人》从多位业内人士处获悉,全国统一的CCER平台将在7月上线。

CCER是指可抵消碳排放的、经过中国官方核证的自愿减排量 (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 ,包括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项目所减少的碳排放。纳入碳市场的控排企业可使用CCER进行履约,1个单位的CCER等同于1个碳排放配额。

中国于2017年3月暂停了CCER项目的申请,目前全国碳市场和区域碳市场使用的CCER均为2017年3月之前已签发的项目。全国碳市场第一履约期已消耗掉存量CCER的七成多。如不重启CCER的审批和签发,全国碳市场第二履约期可用的CCER将大幅下降。这将导致碳配额供应紧张,推高碳价。从全国碳市场2021年7月16日开市以来,业界就呼吁重启CCER。


图:CCER交易情况 来源:中创碳投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29日的发布会上表示,重启CCER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生态环境部将加快推动各项制度规则和保障设施建设,力争今年年内尽早重启CCER。

刘友宾介绍了有关重启CCER的三项工作进展情况:

1、生态环境部已明确了CCER的主要制度安排,已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实行)》(下称管理办法),将明确CCER的审定、交易等一系列规章管理制度,即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生态环境部以开明决策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了自愿减排项目的方法学建议。目前正在开展遴选评估工作,将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逐步扩大CCER的覆盖领域。

3、重启CCER所需的基础设施已基本搭建完成,生态环境部已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组织起草了注册登记规则和交易结算规则,目前两系统已经完成了初步验收,具备了上线运行的基本条件。

针对上述信息,《财经十一人》综合采访多位业内人士了解到,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小范围征求意见,待公开征求意见完成后,预计在今年10月前后发布实施。CCER的交易平台将先于管理办法上线,预计将在7月中旬开市。


CCER重启后的雏形初现

管理办法是CCER审批、签发以及交易的制度基础。旧版的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由国家发改委印发。由于当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等问题,2017年3月,CCER项目申请暂停。

碳市场以及相关的CCER工作于2018年从国家发改委转隶至生态环境部,后由生态环境部组织修订管理办法。

据《财经十一人》了解,新版的管理办法已多次下发征求意见稿,内容几经修改。最新一版的征求意见稿于今年6月下发,目前正在小范围征求意见。业内预计最终发布的版本还有改动的可能性。

多位看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业内人士对《财经十一人》表示,新版管理办法对CCER的方法学、减排项目的范畴、审定与核证机构的备案等一系列方面做了原则上的要求和规定,部分内容仍需其他政策细化落地。比如,CCER的跨境交易和使用的具体规定,将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其他部门另行制定。

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里,生态环境部规定,纳入管控的企业用CCER抵消碳排放的比例,不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且此前已批准的所有CCER项目均可用于履约。第二个履约周期里,企业可以CCER抵消碳排放的比例尚未确定,可使用的CCER项目类别亦未明确。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期覆盖2021年和2022年两年的碳排放,控排企业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履约。

新版征求意见稿要求CCER项目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真实性、唯一性和额外性。CCER项目的范围包括: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领域。

不过,以上内容还有变动的可能性。一位来自全国碳市场控排企业的人士对《财经十一人》说,看起来CCER今年启动是没有问题了,但今年CCER的项目签发量应该不会很多。到年底履约前,CCER的市场很可能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


CCER交易平台预计7月上线

一个CCER项目的全流程可简单分为备案、审批、签发、交易、履约五个环节。

CCER的项目备案、审批和签发虽已暂停,但2017年3月以前签发的CCER在被用于碳市场履约之前,仍可以交易。目前,CCER交易分散于各区域碳市场的CCER交易系统。

多位业内人士对《财经十一人》透露,全国统一的CCER交易平台将在今年7月上线。交易平台分为注册登记和交易两个系统,前者由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担任管理机构,后者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担任运营机构。2023年6月27日,这两个系统通过初步验收。

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里,CCER交易价格由16元/吨上涨至30元/吨。在用于碳市场履约时,一个CCER相当于一个配额。据碳中和综合服务商中创碳投统计,截至6月25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 (CEA) 累计成交量2.37亿吨,累计成交额108.82亿元,均价为45.9元/吨。

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里,各区域碳市场交易的CCER均可用于全国碳市场履约。全国CCER统一交易平台上线后,该平台交易的CCER是否对区域碳市场以及全国碳市场都适用,还有待政策明确。

每一个CCER项目可交易的量是多少,由其方法学确定。简单来说,方法学就是核算该项目产生了多少减排量的一套公式、法则。同一个类型的项目可能会有不同的方法学,比如,同是CCUS (二氧化碳的捕集、封存和利用 )项目,封存的方式不同,减排量就不同,就需要不同的方法学。

今年4月初,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的函》,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收到了上百个方法学建议。目前争议较小、大概率将成为第一批发布的方法学只有分布式光伏、林业两类。业内人士认为,符合条件的这两类项目新增的CCER数量并不多,全国CCER交易平台初期交易的标的以2017年3月之前签发的存量项目为主。

据中创碳投统计,从开市以来累计成交量来看,上海碳市场的CCER成交量位于第一位,远远高于其他地区。广东碳市场CCER交易量位于第二位,天津碳市场位于第三位。

据生态环境部统计,全国碳市场第一履约周期里,控排企业累计使用CCER约3273万吨用于配额清缴抵消。市场中剩余的可流通CCER数量约为1000万吨。

据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统计,2022年市场共计成交795.9万吨CCER,同比2021年下降9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