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23年上半年浙江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浙江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联合发布数据。上半年,浙江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460亿元,同比增长9.1%,高出全国0.9个百分点,增速比一季度提高3.7个百分点,高出全国1.3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分别增长8.8%和10.5%,增速分别比一季度提高3.3和5.6个百分点。

据浙江省统计局总统计师王美福介绍,上半年,浙江全省消费形势总体向好,消费信心整体乐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较快,主要得益于三方面因素:

一是汽车消费拉动作用持续释放。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占限额以上单位比重为36.4%,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约为16%,2023年上半年,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速为9.1%,其中一季度和半年度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分别增长61.0%和51.7%,增长贡献较大。

二是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限额以上贸易单位通讯器材、化妆品、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分别增长27.9%、17.3%和16.9%。

三是接触式集聚性消费拉动作用明显。随着全国疫情政策调整,整体疫情进入低流行水平,各类服务消费场景有序恢复,人流量、客流量、物流量迅速回升,这也推动了上半年全省接触式集聚性消费实现了较快增长,其中,餐饮收入增长19.6%,增速比一季度提高7.1个百分点。

王美福表示,对比过去两年、四年、五年、十年的半年度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增速数据(分别为5.5%、5%、5.8%、8%),侧面反映出三年的疫情反复对社会消费的影响是较为显著的,根据上半年度已公布的数据,也可以看出浙江消费趋势逐渐向好、消费水平逐步提升的态势明显,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预计下半年随着各地各类促进消费政策出台和举措落地,全省消费形势将进一步向好。